| 四抓落实“整脏治乱”专项行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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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6-08-11 09:21 文章来源:花溪区发展和改革局 |
| 文章类型:原创 内容分类:其它 |
四抓落实“整脏治乱”专项行动
2006年5月29日,花溪区发展和改革局召开“系统‘整脏治乱’专项行动动员大会”,系统各企业班子成员及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共50余人参加会议。会上,局纪委书记传达了《中共花溪区委办公室、花溪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<2006-2010年花溪区实施“整脏治乱”、创建全省文明城市行动纲要>的通知》。局党委书记、局长传达了区委书记王真霖、区长田平的讲话精神以及贵阳市“整脏治乱”1号、2号、3号通告。结合我局实际,四抓落实“整脏治乱”专项行动。
一是抓好精神传达。要求各企业必须于5月31日前召开职工代表会传达“花溪区‘整脏治乱’专项行动动员大会资料汇编”、区委书记王真霖、区长田平在动员大会上讲话精神,并将“贵阳市‘整脏治乱’1号通告、2号通告、3号通告”进行张贴。机关公示一份,各科室复印一份,企业每个班组公示一份,确保“整脏治乱”精神的传达与落实。由局党政办公室拟制出《花溪区发展和改革局系统“整脏治乱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》,成立由党政一把手为组长,分管领导为副组长,企业负责人及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系统“整脏治乱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,明确分工。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拟制出《企业“整脏治乱”实施方案》,报主管局备案。
二是抓好专项整治。要求业务科室根据工作职责,开展好项目库、成品油、屠宰场的专项整治工作,拟制出专项整治的方案或通知,广泛征求相关部门。重点加强对加油站的厕所、加油机、地面的整治工作以及屠宰场的屠宰机械及卫生监督工作。
三是抓好门前三包。按照“属地管理”原则,要求直属企业负责出租门面、楼群院落、物业管理、厂区卫生等的监督管理工作;机关各科室负责科室内部卫生,专人负责走廊、楼道、厕所等公共场所卫生。
四是抓好监督管理。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系统“整脏治乱”专项行动落实情况进行定期督查,并根据督查情况拟制出整改方案,建立完善相关制度,形成行之有效的长效管理机制,为更好地落实全省、全市、全区“整脏治乱”、创建全省文明城市行动提供制度和组织保障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