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花溪创建文明城市成效明显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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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6-05-11 11:38 文章来源:花溪区人民政府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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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月10日,花溪区召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第三次例会。会议通报近10天及自开展创建全国、全省文明城市工作以来的情况。区领导张曦、陈永燃、藤召华、陈晓林,市督查组组长卢英及各乡镇、街道办事处、区直各部门负责人等参加会议。
花溪区自4月初以来,按照市委、市政府提出的争创“全国、省级文明城市”的工作目标要求,迅速行动,及时制定环境综合集中整治行动方案,召开动员会,层层落实责任,加大对文明行路、市容环境、经营秩序、景区景点、文化娱乐市场管理整治力度,并积极搞好城市绿化、美化,第一阶段创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。
市督查组组长卢英在会上感谢花溪区委、区政府及各乡镇、街道办事处、区直相关部门对督查组工作给予的支持和配合。肯定花溪区自开展创建工作以来,在加大对文明行路、市容环境、经营秩序、景区景点、文化娱乐市场管理及搞好城市绿化、美化工作中取得的成效,并提出进一步改进工作的建议和意见,相信花溪区在区委、区政府的领导下,创建工作一定会取得更好成绩。
花溪区委副书记、区创建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副组长张曦在会上,就搞好下一步的创建工作指出,花溪区第一阶段创建工作虽然结束,并取得初步成效,但各乡镇、街道办事处、区直各部门要保持和巩固第一阶段取得的成绩,再动员再部署,深入抓好创建工作;对第一阶段排查出来的各种问题要及时整改;要完善和建立创建工作长效管理机制;在综合治理中,要找准工作的难点、重点,要相互配合,强化管理,严格执法,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。 |